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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文章 【发布时间: 2025-05-09】  【点击数: 】 【字号: 】 【我要打印
大连医科大学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办法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,强化干部试用期管理和考核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》和《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》等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学校非选举产生的试用期满的处、科级领导干部

二、考核时间

试用期满一个月内(节假日顺延)

三、考核内容

对照岗位职责,从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五个方面进行考核。了解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,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。

四、考核程序

(一)发布考核预告,成立考核工作组。

(二)撰写述职报告。

(三)召开考核工作会议,进行民主测评,对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评价。

(四)组织考察。采取面上谈话与深入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,广泛深入了解情况。

(五)深入考察。对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中,群众基础差、威信不高的干部进行深入考察;对群众反映突出、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。

(六)综合分析。撰写考核材料,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形成考核意见。

(七)研究决定。集体研究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结果。

五、考核结果的运用

(一)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根据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,结合年度考核、日常了解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。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,组织部研究确定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。

(二)领导干部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的,由组织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。正式任职的,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;经考核不合格的,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,免去试用期职务,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。

六、工作纪律

(一)被考核人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,正确对待组织考核,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,客观反映有关情况,严禁拉票行为。

(二)考核组成员要严格履行考核工作职责,严守考核工作纪律,全面、准确、细致的了解和客观公正的记录、反映考核的情况。

(三)对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,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,打击报复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七、组织领导

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,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。

八、其他

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具体解释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承担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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